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8年12月19日 国税发〔2008〕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税务稽查和行政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纪查处征收管理和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总局制定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当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有关部门。(https://www.daowen.com)
附件:《税务机关(人员)违法违纪线索转交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