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中传统知识的定义

二、WIPO中传统知识的定义

199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传统知识这一术语也进行了解释,即广义的“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TK)包括遗传资源(Genetic Resources,GRs)和传统文化表达(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TCEs)。狭义的“传统知识”是指基于传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设计;标志、名称和符号;未公开信息;以及其他一切来源于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智力活动,基于传统的革新和创造成果。根据WIPO的定义,排除于传统知识之外的是那些并非从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智力活动中得来的对象,诸如人类遗迹、一般语言和其他类似的广义“遗产”元素。在WIPO中,传统知识是一个涉及面广、包容万象的概念,其内涵非常丰富。根据WIPO官方文件的记载,传统知识包括农业知识、科学知识、技术知识、生态知识、医药知识(包括医药和医疗)、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知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表现形式可为音乐、舞蹈、歌曲、手工艺品、外观设计、故事和艺术品)、语言的要素(如名称、地理标志和符号)、名称、标记及符号,以及其他未固定的文化财产。[2]

从WIPO中传统知识的范围来看,几乎囊括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规定的一切知识财产形式,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作品、技术、标记等各种对象。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概念说明中,传统知识是不同于CBD中的传统知识的。WIPO使用的传统知识概念是类型化的,表达也更为符合当今知识产权法等法律规范,而CBD中的传统知识是非类型化的文化样态。CBD中的传统知识虽然相当于WIPO中“民间文学艺术表达”(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但是WIPO中“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与CBD中的传统知识也有细微差别。WIPO制定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传统文化表达的核心目标与原则(草案)》(2004年)文本规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TCEs)的内涵是:由具有传统艺术遗产特征的要素构成,并由某一国家的一个群落或者某些个人创制并维系,反映该群落之传统艺术取向的产品。由此可见,“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主体是某一国家的一个群落或者某些个人,内容是关于艺术的;而CBD中的传统知识的主体是土著和地方社区,内容是与生物资源有着密切和传统的依存关系的传统文化。由此可见,WIPO中传统知识突破了一般把传统知识与本土居民或地方社区相联系的囿圄,具有更宽广的视角。当然,“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如果是与自然保育有关的内容,那么这两者就存在交叉关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