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吗?
2026年03月16日
32.对未成年人可以实施
行政处罚吗?
◆ 案例分析
小刚今年15周岁,在读初中三年级。由于父亲早逝,母亲靠打零工维持母子俩的生活。马上要上高中的小刚为了帮母亲减轻负担,积攒上高中的学费,用攒下的零花钱购进了一批小食品,放学后在学校门口售卖。一日,城管执法人员例行检查,发现包括小刚在内的一些商贩违规占道,遂对包括小刚在内的商贩均处以100元的罚款,小刚觉得很委屈。那么,城管执法人员可以对小刚进行行政处罚吗?
城市中存在不少违章占道经营商品的流动商贩,不仅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同时使周边的环境卫生变得很差。对于占道经营的商贩,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应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讲明利害关系,若商户还是拒不履行的,执法人员可对其作出暂扣经营工具或强制收缴商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而本案中的行政相对人小刚,刚满15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所以小刚属于行政执法中的特殊群体,城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重点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也应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理,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深度解析
按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行政责任能力时期,不予行政处罚;14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虽具备了一定的识别能力,但不能完全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结果,属于限制行政责任能力时期,根据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要求,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