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的财产已经拍卖,如何赔偿?

77.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的财产已经拍卖,如何赔偿?

◆ 案例分析

林某在运输木材的过程中,因运输了两种不同种类的木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时以没有运输其中一种木材的行政许可为由,没收了其中一种木材。后林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经营许可证已经允许林某从事两种木材的运输,所以撤销了没收财产的处罚,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将没收的木材进行了拍卖,对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此种行为,林某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吗?如何赔偿呢?

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没收财物的行政处罚不服,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既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对于没收的财产已经被行政机关拍卖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因此,本案中,林某有权请求国家赔偿,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木材拍卖的,即以拍卖价格作为赔偿金额。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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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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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拍卖是一种公开处置财产的方式,拍卖产生合同的效力,法律予以保护。但当公民的财产被拍卖后,发现原来的处罚行为是错误的,行政机关对公民的损失应当赔偿,由于原物已被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所有权,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已不可能,因此,《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是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