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医院无资质 产妇母子致伤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私立医院无资质 产妇母子致伤残

经典案例

快要临产的产妇王某来到蚌埠市一家私立医院待产,但是她并不知道这是家无产科资质、妇产科医生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院。就在医院对王某行缩宫素静滴催产分娩的过程中,王某突然出现严重昏迷,随后被送往其他医院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王某却因此被切除子宫,小孩出生后被诊断为:新生儿窒息(严重)、新生儿缺氧性脑病等后遗症。无法再生育,婴儿又留下严重残疾,伤心的王某将该私立医院告上法庭。经过法医司法鉴定,蚌埠市该私立医院的诊疗行为对王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槌定音

一审法院依据鉴定结论判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鉴定机构的法医学鉴定只是根据当事人的病案作出,并未将医院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诊疗科目、医生有无医师执业资格等事实作为鉴定依据,不能全面反映医院在本案中的过错程度。于是认定该私立医院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对王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10年5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https://www.daowen.com)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法》第12条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第14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本案中,被告私立医院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规的规定,故应当对王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执业医师法》第12条、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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