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一般规定

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在不同的国际公约中的表述不同,有些公约直接以“国际合作”规定之,如《布达佩斯公约》《上合组织协定》等,有些立法以“司法合作”规定之,如《阿拉伯公约》和《西经体指令》。然而,不论它们的名称为何,它们的内容都是关于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本章对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分析主要建立在上述区域性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公约的相关国际合作条款的基础上。传统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形式主要包括司法协助、引渡、刑事诉讼移交、被判刑人移管、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4]而上述区域性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公约的规定不仅涵盖的协助形式有限,而且相关规定不健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