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情景再现

原告朱老太与前夫闻某育有二子一女,前夫因病去世后,朱老太于1968年改嫁给同组村民于某,并落户于某家中,后又与于某生了两个女儿。朱老太改嫁后,闻氏三兄妹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集体的照顾、政府的救济维持生计。现闻氏三兄妹均已成家单独生活。朱老太一直和后与于某所生的大女儿夫妇共同生活,现朱老太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五个子女就朱老太的赡养事宜未能形成一致意见。朱老太遂将其五个子女均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

闻家大儿子辩称:前几年逢年过节我都给母亲送百十块钱。母亲1968年改嫁后,我们三兄妹单独生活。于家大女儿是招女婿上门,所以他们应当对母亲尽赡养义务。我可以赡养母亲,但她必须跟我一起生活。

闻家二儿子辩称:我动过手术,家庭困难,无赡养老人的能力。

闻家三女儿辩称:赡养母亲我没有意见。但是农村有习俗,招女婿就应当养老送终,我是出嫁的女儿,可以送送东西,要我贴钱给母亲我不同意。(https://www.daowen.com)

于家大女儿辩称:母亲一直跟随我一起生活,生病也是我一人负担的,现在要求兄妹们一起分担赡养责任。

于家小女儿辩称:我现在生病,没有能力赡养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