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事实概要

1.案件事实概要

唐某甲与李某某系夫妻,二人生育一子唐某乙,唐某甲与前妻曾生育一女唐某(原告),离婚后由其前妻抚养。唐某甲父母均早已去世。2010年10月2日,唐某甲与李某某签订《分居协议书》,双方约定:“财富中心和慧谷根园的房子归李某某拥有,李某某可以任何方式处置这些房产,唐某甲不得阻挠和反对,并有义务协办相关事务。湖光中街和花家地的房产归唐某甲所有,唐某甲可以任何方式处置这些房产,李某某不得阻挠和反对,并有义务协办相关事务。”2011年9月16日,唐某甲在外地出差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未留下遗嘱。唐某甲去世时,财富中心房屋仍登记在唐某甲名下,尚欠银行贷款87万余元未偿还。唐某以其拥有继承权为由对李某某提起诉讼主张财富中心房屋的归属权人应为自己。(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