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夫妻财产关系的属性加大了举证证明的难度
夫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是夫妻关系无法割裂的属性,因此,伦理性因素也无可厚非地渗透进处理夫妻财产关系的纠纷之中。从本质上看,这种伦理性系一种道德伦理性。由于存在这种道德伦理性的约束,在处理夫妻财产关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考虑“弱者利益”“忠实义务”“情感投入”“社会保障与福利”等等价值因素及道德因素。这些因素的渗入使得夫妻财产关系凸显了家庭关系的道德品质。但是有利也有弊,反过来,这些因素也成为不可客观举证的阻碍,其感性、抽象性及道德隐蔽性成为当事人在举证证明方面形成困难,即比起普通财产关系来讲夫妻财产关系纠纷的当事人在证明问题上存在很大的举证证明难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