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正如凯尔所说的那样:“工业化一旦开始进行之后,必然会破坏传统的前工业社会……”[27]中国的城市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农民市民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逆转的趋势。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户口“农转非”问题,而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平等是其核心价值。西方国家在农民市民化之路上通过法律的调节,逐步实现了对农民平等权的保障。为避免中国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陷入个人平等服从国家发展的历史,通过对西方国家的反思和借鉴来实现中国农民市民化之路中的平等权保障仍任重而道远。
[1]本文系山西省社科联重点项目“山西省土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SSKLZDKT2017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山西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
[4][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0页。
[5]亚里士多德说:“关于平等和正义这些问题,要在理论上弄明白谁抱有的见解是正确的,这实在很困难。”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16—317页。博登海默也指出“平等乃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多形概念。”参见:[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5页。萨托利更是将平等问题的复杂性比作迷宫,认为“没有什么能够像平等那样错综复杂”[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357页。
[6][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62页。
[7]张德瑞:《中国农民平等权利法律保护问题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
[8][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62页。
[9]张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9页。
[10][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53页。
[1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4页。
[12][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9—70页。
[13]范文澜:《中国通史(第1册)》,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页。(https://www.daowen.com)
[14]王佳慧:《当代中国农民权利保护的法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8页。
[15]赵宇霞等:《我国农民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视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页。
[16]吕新雨:《“民工潮”的问题意识》,载《读书》2003年第10期。
[17]群体机制可视为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等。
[18]市场机制表现在农民工处于市场竞争的边缘,这又进一步导致了城市消费市场的排斥。
[19]秦晖:《使“进城农民”融入城市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载《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5期。
[20]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前夕新华社采访报道:《民工劳模心里话:“社会承认是我们最大的幸福”》,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nmg/851309.htm.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20页。
[22]陈瑞丰:《中西方农民市民化之路比较分析》,载《人民论坛》2013年第11期。
[23]利普顿于1968年提出“城市偏向(Urban Bias)”理论。参见:[印度]苏布拉塔·贾塔克:《发展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2页。
[24][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
[25][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6—97页。
[26]徐正春、邹津宁:《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法学思考》,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27]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