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提供的原料被盗应该怎么办?
案例实录
兰某的外祖母去世时留给兰某一对金耳环,兰某的母亲建议兰某找人改成现在流行的款式佩戴上,兰某于是找到了一家饰品加工店,约定由该店负责加工这对金耳环。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兰某选好了款式后,就将耳环留在了店内,约定10天后来取。可是,3天后,饰品加工店通知兰某,由于饰品店被盗,兰某送来的耳环也丢失了,无法再加工。兰某得知后,要求饰品加工店赔偿损失,可店主称自己没有保管义务,而且自己也是受害方,拒绝赔偿。请问,饰品加工店店主的理由成立吗?
律师分析
饰品加工店店主的理由不成立,其应当赔偿兰某的损失。我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兰某与饰品加工店签订了承揽合同,并向其提供了原材料,此时,该原料即处在加工店的实际占有之下。饰品加工店作为承揽人,应当选择合理的场地、采用适当的保管方式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因饰品加工店保管不善致使金耳环被盗,饰品加工店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定作人与承揽人订立承揽合同后,定作人将原材料交付给承揽人,即失去了对原材料的实际占有和管理;此时,承揽人应当对其所占有的原材料进行妥善管理,原材料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由承揽人承担,因承揽人保管不善,致使履行合同期间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负相应责任。
自测小题
选择:甲公司委托丙公司和丁工厂为其定制一批工具,三方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甲公司为定作人,丙公司和丁工厂为共同承揽人。合同履行期间,丁工厂的员工方某因工作失误导致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受损。关于相应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1]( )
A.由丁工厂承担
B.由方某承担(https://www.daowen.com)
C.由丙公司和丁工厂承担
[1] 解答:A。
[2] 解答:B。
[3] 解答:B。
[4] 解答:正确。
[5] 解答:AB。
[6] 解答:ABC。
[7] 解答:A。
[8] 解答:错误。
[9] 解答:ABC。
[10] 解答:错误。
[11] 解答: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