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的含义

(一)名誉权的含义

名誉是指个体在社会上流传的评价[2],即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3]。名誉具有特定性,是公众针对特定主体的社会评价;名誉是客观的评价,不取决于主体内部的感情与认识。《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每个民事主体都有维护自己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即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名誉权。[4]民事主体有保护自己社会评价不降低的权利,也有在自己名誉受到侵害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