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案情回顾

刘青山和杨树林是一起在外打拼的老乡,2016年,两人想做点儿生意,便合伙经营了一家餐馆,因厨师手艺不错,吸引了很多食客光顾。看到很多食客排队候餐,刘青山想要扩大门店并加强宣传,但杨树林觉得保证服务质量才更重要。因为理念不合,两人经常争吵,而餐馆的收益也有所下滑。

2017年9月26日,杨树林发了一条朋友圈:“和贼当朋友要注意两点,第一点是贼总会盯着你口袋里的钱,第二点就是贼总是无时无刻不在你漂亮老婆身上打主意。贼他永远都是贼!你别指望他会变成君子,就算割了双眼皮也改变不了贼眉鼠眼的本性!”配图是刘青山被PS过的照片,其头上多了一顶“绿帽子”,人像边涂写了“淫贼”二字。

刘青山看到后,向派出所报案,后以其名誉受到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杨树林应诉后,认为其已经将涉案朋友圈删除,没有对他人造成影响,并且该条朋友圈没有明确点名刘青山,至于朋友圈配图,是刘青山发表在朋友圈的照片,他下载然后使用软件PS图片而已。(https://www.daowen.com)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树林的微信号为“wkjt159××××4019”,其微信号后半部分号码与其手机号相同,微信头像和朋友圈内发布的其他照片均为杨树林本人,且该微信号上的头像与刘青山微信名备注为“杨树林”的头像也相同,故可以认定杨树林在其个人微信中发表了上述言论,上传了刘青山的照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树林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中上传了有关刘青山的照片和言论,而微信朋友圈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传播范围,杨树林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的内容降低了他人对刘青山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刘青山的名誉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另外,由于杨树林的侵权行为对刘青山造成了一定伤害,综合考虑杨树林的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酌情由杨树林支付刘青山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