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提示
2026年07月27日
普法提示
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以网络形式传播图片已司空见惯。在网络上,肖像的载体主要体现为图片。如果浏览网页时发现带有本人肖像的图片,就贸然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起诉,可能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如果发现载有自己肖像的图片出现在网上,我们需要进行初步的甄别,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大致判断一下该网站使用载有自己肖像的图片是否侵权。如果图片所在网页的内容明显具有营利性质,如将图片作为广告的配图,则构成侵权。如果图片中的人物肖像遭到丑化、侮辱,也构成侵权。如果照片不可避免地被用作时事新闻报道,如在拥挤的地铁上被新闻媒体拍摄到,并被用作时事新闻的背景配图,则不构成侵权。
其次,在初步判断侵权的前提下,肖像权人应该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由于网络传播的速度极快,为了防止损害结果持续扩散,肖像权人应立即联系网站的运营者,要求其撤下相关图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站履行“通知即删除”的义务,在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断开链接,遏制损害结果的扩大。如果网站在接到通知后未采取必要措施,也应与上传肖像图片的用户承担连带责任。(https://www.daowen.com)
最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诉讼等维权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