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推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本着开拓创新、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东部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应制订区片综合地价;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应积极推进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为指导各地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我部下发《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附件1)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附件2),各地应参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与部有关司联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