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服务外包

7 服务外包

7.1服务外包的范围

在确保住房公积金数据资产归属公积金中心,并有切实措施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公积金中心可以选择主机托管、主机租用、购买运行维护服务等外包服务方式。

7.2主机托管

支撑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的主机和存储设备应自主建设,运行管理可以托管。主机托管费用应列为专项费用。

7.3主机租用

主机租用应优先考虑政务云。

租用主机所在机房的建设标准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机房管理的服务质量标准应满足ISO27001要求;网络环境应具备与银行专网连接条件。

7.4运行维护服务外包(https://www.daowen.com)

公积金中心可通过购买运行维护服务方式选择专业服务单位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7.5选择外包服务单位条件

服务外包应选择具有专业资质、技术成熟、抗风险能力强、信誉良好的服务单位。服务外包形式可采用驻场服务、临时现场支持、远程网络服务等方式。在服务外包合同中应明确外包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

7.6外包服务单位管理

服务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报告,主要包括系统运行状态(CPU、内存、存储、网络等)、系统预警、系统故障、安全事件、日志审计等,并随时接受公积金中心监督、考核

7.7服务外包相关费用应列为专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