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87】 洗钱罪 [链接点P38]
关键词 ①只需要在事实上确认 ②产生的利息属于洗钱罪的对象 ③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可能成立洗钱罪
考查点 1. 洗钱罪的对象: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这些上游犯罪_________①即可,不需要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上游犯罪成立, 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而不予追究的, 也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2) 上游犯罪不包括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挪用公款罪的“公款”不属于洗钱罪的对象, 但_____________②;
(3)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不仅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以黑社会、恐怖活动组织为主体实施的各种犯罪, 均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罪名无限制, 如诈骗罪、抢劫罪等。贪污贿赂犯罪不同于刑法分则第 8 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所得及收益;
(4) 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是自然人犯罪, 如果单位实施, 领导人成立这些罪名, 犯罪所得属于洗钱罪的对象;
(5) 只要认识到属于上游7 种犯罪所得即可,对上游犯罪的具体所得类型认识错误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适用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的处理原则。
2. 行为方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司法解释,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 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2) 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 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3) 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 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4) 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 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5) 通过赌博方式, 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6) 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3. 责任形式: 故意, 明知对象是7种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4. 洗钱罪与上游犯罪帮助犯的区分: 是否事先通谋。有, 则是上游犯罪的帮助犯; 没有, 则是洗钱罪。
5. 罪数问题: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时又构成洗钱罪的, 属于想象竞合,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同时成立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 属于法条竞合, 适用特殊法条定罪处罚。
6. _______________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以及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毒品犯罪分子本人实施洗钱犯罪行为的, 仅以毒品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