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110】 强制猥亵、侮辱罪 [链接点P45]
关键词 ①必须采取强制的方法 ②直接正犯既可以是男子, 也可以是妇女
考查点 1. 构成要件:
(1) 法益: 他人的性自主权。
(2) 主体: 本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限于男性, 妇女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直接正犯; 丈夫公然猥亵妻子的, 也成立本罪。
(3) 对象: 本罪行为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人,猥亵不满14 周岁的幼女或幼男的, 成立猥亵儿童罪。
(4) 行为: _________①, 使对方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与强奸罪的强制手段差不多。男女自愿在公共场合互相猥亵或性交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 如果行为为多人, 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https://www.daowen.com)
(5) 主观: 故意, 不要求具有满足性刺激的目的。
2. 罪数问题:
(1) 行为人故意杀害被害人后, 再针对尸体实施猥亵、侮辱行为的, 不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成立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 数罪并罚。
(2) 行为人为猥亵他人而以杀人故意对其实施足以致人死亡的暴力, 在其死亡后侮辱尸体的, 前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与强制猥亵 (未遂) 的想象竞合犯, 后行为成立侮辱尸体罪, 数罪并罚。
(3) 如果行为人为猥亵他人而以杀人故意对其实施足以致人死亡的暴力, 在对方昏迷期间猥亵的,成立故意杀人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想象竞合犯;如果行为人缺乏杀人故意, 则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
(4) 非聚众并且在非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侮辱他人, 致其重伤的, 以重罪故意伤害 (重伤) 罪论处;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侮辱他人, 致其重伤的, 以重罪强制猥亵、侮辱罪论处; 行为人对重伤、死亡只有过失, 则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3. 本罪与强奸罪的认定不同:
(1) 主体不完全相同: 本罪的_________________②; 强奸罪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
(2) 客观方面: 本罪要求对他人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 强奸罪要求与妇女发生性交。
(3) 主观故意不同: 强奸罪以奸淫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