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的概念
2026年01月23日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目前,理论界对简易程序概念的理解并不统一。通常来讲,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一)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简易程序既包括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又包括小额诉讼程序。从目前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已经分为了上述两类简易程序。
(二)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它不仅排除了其他简易化的程序,例如督促程序,而且也排除了小额诉讼程序。(https://www.daowen.com)
(三)小额诉讼程序。它是从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中分化出来的,专门用于审理诉讼标的额更小的案件的程序。
(四)最广泛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这种简易程序是民事诉讼中所有简易程序的总称,它既包括通常程序中的简易程序,也包括特别程序中的简易程序;既包括整个的简易程序,也包括局部适用的简易程序;既包括初审程序中的简易程序,也包括上诉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的简易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简易程序包括了一般简易案件审理程序和具有特定含义的小额案件的特别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依然适用两审终审原则,而小额案件的诉讼则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