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规定的是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本条沿用了原《继承法》第9条的规定,明确了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是宣示性的条款,不属于裁判规范。继承权男女平等,是指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不分性别一律平等。我国原《民法总则》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是平等原则在法定继承中的体现。确立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符合保障妇女权益的现实需求。我国《宪法》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是男女平等原则的宪法依据,在法定继承中体现为“继承权男女平等”。

在原《继承法》最初制定的20世纪80年代,强调男女平等具有显著的时代意义。时至今日,民法典继承编再次予以倡导男女平等,不仅仅有宣示效力,也有引导遗嘱人的教育意义。(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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