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与职责

(一)机构与职责

在职业院校实施院系二级管理的背景下,就业管理部门代表学院行使管理、服务、考核与评价功能,调动系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系部在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中的作用,按专业对口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提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质量,在校企合作中把毕业生就业纳入统筹思考。成立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就业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就业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就业部门承担学院就业工作的管理、服务、考核与评价职能、就业教育中的指导及日常管理职能,教学管理部门承担就业教育中的课程和实践安排及考核,系部具体执行学院安排的各项就业工作,接受学院的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