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总体治理思路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行蓄洪区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解决安全居住的问题,改善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采取行蓄洪区内集中建安全区、人口外迁等办法,把居住在低洼区和行洪范围内的群众迁移到保庄圩或安全区集中安置,解决好区内群众平时及行蓄洪时的居住问题,做到常遇洪水行蓄洪时群众基本不搬迁、不撤退转移,群众能安居乐业,保障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结合淮河干流整治工程,通过退堤、切滩、疏浚等工程措施,扩大行洪通道。采取有退有保、有平有留的方式,对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进行调整。对面积较小、标准较低、居住人口较少的行洪区予以废弃还给淮河;对部分行洪区堤防进行退建,保留的部分改为防洪保护区;对行洪作用较大的行洪区,建进、退水闸,提高标准。做到为洪水让路,进一步扩大行洪通道,保证及时通畅排洪,实现尽快退水。(https://www.daowen.com)
(3)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蓄滞洪区管理。建立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对蓄滞洪区进行有效管理,加快制定蓄滞洪区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区内总人口增长;制止区内无序建设,严禁建设影响行蓄洪的任何设施;重点加强扶持和引导,改变区内的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适应性农业和深加工业;继续搞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健全其他社会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