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体现和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对治水的新要求,将易涝地区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国土开发与整治、生产交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完善防洪除涝体系的总体布局,兴利除害,发挥防洪、除涝、抗旱等综合效益,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治理工程的实施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https://www.daowen.com)
涝灾治理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坚持防洪与治涝相结合,治涝与灌溉统筹考虑,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除害与兴利的关系,因地制宜地采取降、截、抽、整、调、蓄等综合治理措施,有计划地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