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理论上,将预算透明度由内在价值转化为外在工具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代理的过程: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财产所有者将自身的财富、权力等资源委托给代理人行使,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安全和效率。预算是公民与政府之间就公共服务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财力上的体现,而信息不对称又是造成代理问题(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根源,只有作为委托人的公民予以克服,才会对从事财政活动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施加制约。

在公共支出委托代理关系中,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往往比其委托人——公民拥有更多的关键信息,且成为官员的公民代表更可能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放弃公民的利益。当政府公布的财政信息有限时,公民无法知晓政府财政资金的具体用途,也无法判断政府的财政行为是否合理,这样腐败行为就更容易在政府内滋生。一方面,官员为了谋取私利,往往会耍一些伎俩,以便将预算资金挪作他用,或者粉饰隐瞒过度的支出。另一方面,财政支出还可能从制度角度被滥用,比如公共池塘资源问题,虽然支出部门及官员提议的每项预算支出都基于本部门或地区发展,但预算支出的成本是来自广大纳税公民,所以该部分成本不一定会被内生化。(https://www.daowen.com)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常见的有监督、激励等手段。由于政府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激励的手段并不合适,设计有效的预算监督机制是明智的做法。提高预算透明度,将“看不见的政府收支活动”变成“看得见的政府收支活动”,委托人公民才能实现对代理人政府的监督。委托人要求通过预算将政府财政决策公之于众,通过透明机制接收对称信息,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充分了解政府的部署,从而更好地配合政府落实有关决策。随着预算透明度的提升,公民会认识到政府财政行为中不合理的地方,更容易质疑政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而促使政府在监督下提高支出绩效(Bastida和Benito,2007)。预算透明度的提升还会减少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公民获取的政府财政行为信息也会更加全面完整,有利于约束政府官员的行为和减少腐败的发生,进而降低官僚对政府效率的负面影响。同时,不可否认提高预算透明度所产生的一系列交易成本也可能会拉低政府支出绩效。

综合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一个有待检验的假设:控制其他因素不变,提升预算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绩效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