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要点】
治疗原则为尽快补液以恢复血容量、纠正失水状态;降低血糖;纠正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同时积极寻找和消除诱因,防治并发症,降低病死率。
1.紧急处理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浓度4~6L/min,维持PaO2>60mmHg,严禁过度通气。
(2)监测生命体征和器官功能。
(3)立即完善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电解质、血酮体,行血气分析等检查。
(4)补液是治疗的关键,同时建立2~3条静脉通道补液。
1)基本原则 先快后慢,先盐后糖,适时补钾。
2)开始时输液速度较快,在1~2小时内输入0.9%氯化钠(或林格液)1000~2000mL,以后每1~2小时补液500~1000mL,前4小时输入所计算失水量1/3的液体,剩余液体在24小时内补给,一般24小时内补液3000~5000mL。严重脱水者,可适当增加补液量。
3)开始可使用生理盐水,若血钠>150mmol/L,则用0.45%氯化钠注射液。
4)当血糖下降至13.9mmol/L时,换用5%葡萄糖,并按每2~4g葡萄糖加入1U短效胰岛素。
5)鼓励患者多喝水,减少静脉补液量,也可用胃管灌注温0.9%氯化钠或温开水,但要分次少量缓慢灌注,避免呕吐而误吸。注意该方法不宜用于有呕吐、胃肠胀气或上消化道出血者。
6)对于心、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避免补液过度,在严密监测血浆渗透压、心、肺、肾功能和神志清醒状态下调整补液量和速度。
(5)胰岛素治疗,目前主张小剂量胰岛素静脉滴注法。
1)开始时以0.1U/(kg·h)(成人5~7U/h)普通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控制血糖以3.9~6.1mmol/(L·h)下降,每1~2小时复查血糖。(https://www.daowen.com)
2)当血糖降至13.9mmol/L时可将输液的生理盐水改为5%葡萄糖或糖盐水,按葡萄糖与胰岛素比例为(3~4)∶1加入胰岛素,继续静脉滴注,每4~6小时复查血糖,同时将静脉输注胰岛素的剂量调整为0.05~0.1U/(kg·h)。
3)当血糖维持在11.1mmol/L左右,尿酮体阴性(-)、尿糖(+)时,可过渡到平时的日常治疗。
(6)纠正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
1)通过输注生理盐水,低钠低氯血症一般可获纠正。
2)除非经测定血钾高于5.5mmol/L、心电图有高钾表现或明显少尿、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暂不补钾外,一般应在开始进行胰岛素治疗及补液后,只要患者已有排尿均应补钾。一般在血钾测定的监测下,每小时补充氯化钾1.0~1.5g(13~20mmol/L),24小时总量3~6g。待患者能进食时,改为口服钾盐。
3)补碱要慎重,仅严重酸中毒[pH低于7.1或(和)二氧化碳结合力低至5mmol/L(10%~15%容积)]时,酌情给予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5%碳酸氢钠100mL)。
4)当pH高于7.1,HCO->10mmol/L时,即应停止补碱药物。
(7)处理诱发病和防治并发症。积极治疗和预防各种并发症,如感染、休克、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DIC、脑水肿及静脉血栓形成等。
2.有条件时的急诊处理
(1)对于氧合不好的患者,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
(2)有条件时监测血浆渗透压。
(3)低血容量性休克及心血管病患者可进行中心静脉压监测,根据病情给予留置胃管、留置导尿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