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商都生活撮录
商代都城众多。《史记·殷本纪》记载,自契至汤,都城八迁。八迁都城的城址,各书载记略异。有的学者认为:据《世本》记载,契原在亳(bó,今山东曹县)地居住,迁居于蕃(今山东滕州),是为一迁。又据《世本》记载,契子昭明迁于砥石(今河北泜[zhī]水一带),是为二迁。据《荀子·成相》记载,昭明又迁于商丘(今河南商丘),是为三迁。再据《世本》记载,昭明子相土从商丘迁到泰山,是为四迁。据王国维考证,相土时曾有二都:一是西都商丘,另一是东都泰山。相土后从泰山复迁至商丘,是为五迁。而后商又迁都殷,是为六迁。从殷再迁回商丘,是为七迁。成汤再由商丘迁亳,从先王而居,是为八迁。诚然,商代前期迁都之次数、城址、原因,各书所载,颇有歧异;各家所见,仁智略异。就其原因而论,或游牧,或水灾,或战争,或内讧,各有其因,难以划一。偏执一说,恐难圆通。
成汤迁亳之后,朝政稳定,战事较少,经济发展,平民安居。这个局面的形成,同商以夏亡为鉴不无关系。商汤能汲取夏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史记·殷本纪》记载汤征诸侯时说:“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其时,很注重总结历史教训,《诗·大雅·荡》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后来,许多典籍总结夏亡之训,其中《韩诗外传》载道:
夫明镜者,所以照形也;往古者,所以知今也。夫知恶往古之所以危亡,而不袭蹈其所以安存者,则无以异乎却行而求逮于前人也。鄙语曰:“不知为吏,视已成事。”或曰:“前车覆,后车不诫,是以后车覆也。”故夏之所以亡者,而殷为之;殷之所以亡者,而周为之。故殷可以鉴于夏,而周可以鉴于殷。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汤取夏鉴,以宽治民,社会安定。汤死之后,长子太丁先死不得立,而立太丁之弟外丙。外丙即位三年死,立外丙之弟中壬。中壬即位四年又死,立太丁之子太甲,由伊尹辅政。这就演出“伊尹放太甲”的故事。“伊尹放太甲”有两种说法:
其一,《史记·殷本纪》载: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其二,《竹书纪年》载:
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上述两种说法,孰正孰谬,难以确定。但是,汤死之后,朝政动荡,当是事实。太甲复位,朝政稳定。太甲之后,经十五传,是为盘庚。
从商汤至盘庚,都城五迁。《史记·殷本纪》正义载其五迁为:仲丁从亳迁于隞(áo,今河南荥阳境),是为一迁;河亶甲从隞迁于相(今河南内黄境),是为二迁;祖乙从相迁于耿(今河南温县境),是为三迁;盘庚从耿迁于奄(今山东曲阜),是为四迁;盘庚从奄迁于殷(今河南安阳),是为五迁(商汤至盘庚五迁之地,诸说不同。此参照各家之说而损益之)。盘庚迁殷之后,“行汤之政”,未再迁都。
殷商之都,屡徙不定。盘庚迁殷,定而不迁。虽殷商诸都,文献记载疏略,但近些年来,地下考古发掘,颇有所获。盘龙商城、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和殷墟是四个典型例子。
盘龙商城,位于今湖北武汉北十里叶店村盘龙湖。城坐落在湖滨山丘上,三面环水。城墙残高约3米,城墙南北约290米,东西约260米,呈不规则形。城内东北部有殿堂遗址,城外有民房遗址和墓葬群。考古资料表明,它或为商代方国之都城。
郑州商城,位于今河南郑州东北部。这座商城是考古工作者1955年秋发现的[3],经考古学家测定,它距今约3500多年,即公元前16世纪。城的东城墙约1700米,南城墙约1700米,周长约近7000米,遗址范围约25平方公里。这是目前已发现的商代最大之城。城墙用土夯筑而成。城内发现几十处房屋基地,有的房屋很大。如一所房屋基址,东西长65米,南北宽13.6米。在城的南关和北关,发现了铸铜遗址;在西关,发现了制陶遗址;在北城墙外,还发现了制造骨器的遗址。郑州商城是一座商代的都城,但它是商汤的都城亳,还是仲丁的都城隞,尚无定论。
安阳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偃师商城,位于今河南偃师大槐树村地区。它西距二里头文化遗址约十里,是1983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发现的。城略呈南北长方形,城墙为黄土夯筑而成。城垣南北长1700米;东西宽度不一,最北部1125米,中部1120米,南部740米,总面积约190万平方米。已发现东西城门各三座,城内有较大的建筑遗址。偃师商城是否为商代都城,考古工作者据文献资料和地下发掘判断,它为汤都西亳,也有些学者持不同意见。
殷墟商都,位于今河南安阳小屯村一带。殷墟是商代后期的王都,是商朝鼎盛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从1928年始,南京中央研究院在这里进行过19次发掘;又从1949年始,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这里进行过多次调查和发掘。现在,已基本上搞清了殷墟的范围和布局。其范围约24平方公里,分布在洹(huán)河南北两岸。洹河南岸的小屯,是殷王朝的王宫中心,其附近有大量建筑群。洹河北岸为陆墓区。墓葬包括殷王和贵族,还有数以千计的祭祀坑。殷墟已发掘56座建筑遗址,其中包括宫殿遗址。贯通宫殿区有一条“水沟”,布局严谨,构造特殊,表明它是一个精于计划的宏大工程。宫殿区内的建筑,东西向者居多,南北向者较少。宫殿有台基,基上置础,础或为石,或为铜。宫殿区未发现瓦,宫殿可能为茅顶。
从以上盘龙、郑州、偃师、安阳四处商城遗址,可以看出商朝贵族宫殿与住居生活的一斑。商代贵族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器具,就是青铜器。其实,早在夏代,已有青铜器。在二里头遗址中,出土的青铜器有铜爵、铜锛(bēn)、铜凿、铜锥、铜刀、铜镞(zú)等,特别是出土一件圆形铜器,这个制作精美的圆形铜器,周围共镶嵌61块方形绿松石[4],足见当时铸造技术之熟练与镶嵌技术之高超。
当然,商人器物的种类很多,以其质料而言,有石器、骨器、蚌器、陶器、玉器、瓷器、漆器和青铜器等。但是,商代的青铜器数量大、种类多、工艺精、水平高。商代的青铜器是中国古代青铜制造技术发展的高峰,也是世界古代青铜制造技术历史的精华。商代青铜器种类很多,武器有戈、矛、钺、镞等,工具有䦆(jué)、锛、铲、凿等,炊器有鬲(1ì)、甗(yǎn)、簋(guǐ)、鼎等,酒器有爵、觥(gōng)、觚(gū)、斝(jiǎ)等,礼器有鼎、尊、鬲、盉(hé)等。已发现商代最大的青铜容器是司母戊鼎。它是1939年安阳武官村农民在田中掘获的。时恐日军掠取,遂复掩埋。1946年重新掘出。今存中国历史博物馆。司母戊鼎高1.33米,重875公斤。比司母戊鼎稍小的青铜容器,是司母辛鼎。司母辛鼎是1976年在安阳殷墟一座大墓中发现的,共有一对,其中一只高80.1厘米,另一只高80.5厘米,均各重117.5公斤。司母戊鼎和司母辛鼎,是商代青铜器中富丽堂皇的精品,也是中华文明的精粹。
除青铜器外,甲骨文亦是商代文明乃至中华文明的精萃。
甲骨文是商代文字的一种。此外,尚有金文、陶文和玉、石器铭文等。其中甲骨文是商人文化生活的突出事例。甲骨文是商王从事祭祀、征伐、田猎、典仪等活动时进行占卜的卜辞。这些卜辞刻在龟甲、兽骨上,因而称作“甲骨文”。甲骨文的发现,是在清末。河南汤阴县民从坟中得甲骨片,商贾携至京师,为王懿荣见购,其后刘鹗广为搜集,得5000余片,并出版《铁云藏龟》一书[5]。此后不断发掘,又不断研究,现已有甲骨约15万片(其中有刻字的,也有未刻字的)。据《甲骨文编》收入已识、未识字共4672个;又据《古文字类编》收入已识字1072个。甲骨文的刻写和占卜均有一定的程序:首先,将整治好的甲骨进行凿和钻,就是将其凿成一个“○”的长槽;再在凿痕旁钻一个“。”的孔,从而形成了“○。”形。其次,用微火烤凿、钻甲骨处,这叫作“灼”。再次,灼后甲骨上出现裂纹,这种裂纹叫作“兆”。卜人根据“兆”的形状判断所卜事件的吉凶。复次,刻写卜辞,就是将卜辞刻在兆纹的旁边。卜辞有一定的格式,一条完整的卜辞可分作前辞、命辞、占辞和验辞等部分。前辞,记载占卜的时间和人名;命辞,记载要占卜的事项;占辞,记载兆纹所示吉凶;验辞,记载事后应验的结果。
商人的衣食、住、行,从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中可以知道一些当时的实情。
衣,有用丝、麻、葛、毛、棉纤维织成的布帛。丝,甲骨文中有
、
诸字形,这是个象形字,很像是两束丝的形状,说明商代已经有丝。另外,在考古发掘中,发现了当时的玉蚕。这反映出其时人们对蚕的形态很熟悉。还有,1958年在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发现一批丝织品。其遗址年代距今约4700年。总之,以上说明商代不仅有蚕丝,而且有用丝织品做的衣裳。《帝王世纪》载,殷纣王后宫“妇女衣绫纨者三百余人”。可见丝绸织品已相当发达。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最早发明丝织品的国家,而且是世界上最早发明麻织品的国家。麻织品的出现可能要比丝织品的出现为早。《诗·大雅·生民》有:“麻麦幪幪(méng,茂盛的样子),瓜瓞(dié,小瓜)唪唪(fěng)。”《诗经》虽成书较晚,却反映商代已有麻及麻织品。在北京平谷刘家河商墓中,出土了平纹麻布的印痕遗物。河北藁(gǎo)城台西村商墓中,发现商代麻布织物。又在一座房基遗址里,“发现了一卷麻布”[6]。麻布之外,还有葛布。葛布出现比麻布要早,《韩非子·五蠹》载:“冬日麑(ní)裘,夏日葛衣。”这是说尧时的衣物,可见在商以前便有葛衣了。葛是一种藤本生植物,其根可做食物,其皮可做纤维。商人用葛纤维织布、缝衣。毛织品是在丝、麻、葛之后出现的,在商代尚属罕见。至于棉织品,当时主要是木棉,而不是今日的棉花。今日棉花在中原地区种植,约在13世纪中期,即宋末元初时期。商人之衣,或丝、或麻、或葛、或棉,在冬季也不乏兽皮,总之人们的衣着原料较夏人显得更为丰富而多彩。
食,谷物类。从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的《甲骨文编》所收4000余单字中,属于谷物名称的有:黍、麦、秜(ní或nì)、粟、秫(shú)等。从甲骨文单字,结合文献记载,参照出土谷物,可以肯定商代的谷物主要有黍、麦、稻、稷等。稷和黍两种谷物很相似,其主要区别是黍有黏性,稷无黏性。具体地说来,黍即北方的黄米或称大黄米;稷是谷子,脱皮则是小米。稻在中国出现也很早,在距今7000年前浙江河姆渡遗址中已发现稻;在湖北京山屈家岭、河南淅川下王岗、郑州白家庄等遗址中,也都发现稻谷的遗迹。这些都说明商代已大量种稻。与食物有关的炊器中,鼎、鬲、甑、甑(zèng)格外重要。鼎,除大型礼器外,一般用做容器,可以烧煮鱼、肉,相当于现今的菜锅。鼎也可以做盛器,即盛放煮熟的鱼或肉,相当于现今盛菜的大碗。鬲,是炊器,有陶制的,也有铜制的。鬲的主要功用是煮食物,其下有三足,上为大腹——盛装食物。甗是蒸食物的炊器,分为上下两层——下层如鬲,上层称甑。甑的底部有透气孔,是蒸锅的箅(bì)。做饭时,在下层的鬲中放入水,上层的甑中放入需要蒸的食物,而后在鬲下生火,鬲中的水变成蒸气,由箅孔中进入甑,甑中食物受热,食物即可被蒸熟或蒸热,相当于现在的蒸锅。
住,早在夏代平民住房已有平地式房屋、窑洞式房屋和半地穴房屋之别,前已述介。商代平民的住房,考古发掘甚少。在河北磁县下七垣遗址中,发现一个普通平民的居住遗址。这个平民居住地极为简陋:从地平面下挖窑洞,洞内没有壁龛,洞上覆以茅草屋顶,门外挖有排水沟。至于贵族的住房,相当宽敞、豪华、气派。如郑州商城一处宫殿遗址,其考古编号为C8G15。这座宫殿南北宽约13.6米,东西长约65米。宫殿廊柱排立,殿顶高大雄丽。另从今河南安阳小屯殷墟宫殿复原建筑,可见当时贵族居住情状。
行,商代的交通工具有车、舟、辇。车,以牵引的动力分,有牛车和马车;以车辕的数量分,有单辕车和双辕车。甲骨文中的车字写作
、
,是象形字。商代车为木制,车身主要部件有一辕、一舆、一轴、两轮。辕,又写作“辀”,有单辕车和双辕车。单辕车体形较小,出现亦早;双辕车体形较大,出现较晚。舆,即车厢,它安置在辕与轴的连接部位,车厢门朝后开,乘车者从后面上车。轴,是车体联结两轮的横木。轮,由车轴联结,为木制。商代车的实物已在考古中发现。在安阳小屯、孝民、大司空村等地,先后发现商代车马坑16座、马车18辆,其中多为一车二马,商代后期则出现一车四马。舟,商代已有相当的数量。《易·系辞下》记载:远古时“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这种“刳木为舟”之舟,应是独木舟。甲骨文中已出现舟字,作
,亦是象形字。甲骨文中舟字的出现,证明商代不仅确已出现舟,而且其数量不会很少。至于辇,是一种人力拉的车。它的出现早于车。先是,山行乘辇,其状如床,人举而行,略如今爬山乘坐的“滑竿”。《说文解字注》载:《史记·河渠书》云山行即桥,一作檋。《夏本纪》正作檋。《汉书·沟洫(xù)志》作“山行则梮(jū)”,韦昭曰:“梮,木器,如今床,人举以行也。”后来,衍变成轿,衍变成輂(jú)。《说文解字注》引《周礼》云:“輂之制,四方如车之舆,故曰轝(yú),或作舆,或驾马,或人举,皆宜用之。”有人抬,也有马拉。它后来成为天子专用车驾之名。
商人的殉祭,尤令人刮目。在中国历史上,人殉和人祭最残酷的时期是商代。商人迷信,笃信鬼神。大事必占卜,大葬要人殉,大典用人祭。占卜,设有卜祝之官。卜,是负责占卜的官员,祝是以辞告于鬼神的官员。《尚书·无逸》孔颖达疏云:“以言告神,谓之祝。”商代之祝,《史记·殷本纪》载: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https://www.daowen.com)
上面故事说明,商代不仅有祝,而且祝有很高的地位。商人的迷信,在人殉与人祭方面,表现使人震惊。
人殉,就是以人殉葬。商代人殉的残酷现象很普遍,贵族的墓葬,多有人殉,少者一二人,多者几百人。根据已发表的资料,人殉较多、资料完备的有河南安阳侯家庄一〇〇一号、安阳武官村大墓和山东益都苏埠屯一号大墓等。侯家庄一〇〇一号墓人殉多达400人左右[7];武官村大墓因多次被盗,据不完全统计,人殉有79人(实际上超过此数)[8];苏埠屯一号大墓人殉有48人[9]。上述墓葬人殉的方式,有的被砍了头,有的被剁了手,有的被跪埋,也有的被活埋。人殉者有的有棺有椁,有的无棺无椁;有的有随葬品,有的无随葬品。人殉者的身份,有的是墓主的宠信,幻想在冥间继续为其担负守卫;有的是墓主的侍妾,幻想在冥间继续为其委身备幸;有的是墓主的驭手,幻想在冥间继续为其驾驶马车;有的是墓主的奴隶,幻想在冥间继续为其侍役效劳;有的是墓主的乐伎,幻想在冥间继续为其献艺博笑。以侯家庄一〇〇一号大墓为例,墓道的东西两侧各埋一位殉葬者,并有铜觚、铜爵、铜鼎等礼器随葬,说明殉葬者具有特殊身份,可能是墓主生前的卫官。墓椁宝顶部的6个殉葬者俱有棺木,且有绿松石等头饰遗迹,说明殉葬者均为女性,可能是墓主生前的侍妾。墓底小坑中的9个殉葬者,中间1坑殉1人,埋1戈;四角各2坑,每坑殉1人,埋1戈、1犬,他们可能是墓主生前的侍从。墓外东侧有22个殉葬坑,每坑殉埋1至7人,可能多为墓主生前的奴隶。杀殉的奴隶是极为悲惨的。因墓中的杀殉者,身首异处,推测每夯筑1层墓土,即杀殉一批奴隶或战俘,共发现无头人骨架61具,人头骨73具。
商代人殉之外,还有人祭。
人祭,就是以人祭祀。商代贵族经常祭祀上帝、祖先和鬼神,仰祈赐福,以降保佑。每祭一次,除杀牛、羊、犬作祭品外,还要杀人以作祭品。商代的人祭,从考古工作者发现的排葬坑、乱葬坑和祭祀坑中,可以得到清晰的资料。排葬坑,1950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安阳小屯殷墟武官村大墓以南发现,共4排17坑,坑内均为无头人骨骼,显然都是被砍头后入埋的。其中,埋9个骨骼者2坑,埋8个骨骼者1坑,埋6个骨骼者1坑,埋10个骨骼者12坑,另有一坑因骨骼散乱而无法计算,以上16坑共埋152架骨骼。乱葬坑,散布于王陵区各处,坑与坑之间排列无序,坑内骨骼也杂乱无章。除上述排葬坑和乱葬坑外,还有大量祭祀坑。如1959年至1960年,在安阳后岗西坡一座殷代后期杀殉祭祀的圆坑墓中,发现人骨54具,均为男性,年龄多为青年。1971年在安阳大司空村一座杀殉坑中,发现人头骨31具,躯体26具,全属男性,多为青壮年。规模最大的是武官村以北的一批祭祀坑。据不完全的统计,191座祭祀坑中,共埋人骨1178具。从考古发掘情形看,这些人牲不是一次性杀祭后入埋的,而是多次性杀祭后入埋的。每次杀祭的人数不等,少者一二人,多者几十人乃至几百人,最多者一次竟达339人。在191座祭祀坑中,经过性别、年龄鉴定的祭祀坑共100座,人骨架个体718个。在能够判定性别和年龄的骨骼中,男性为339具,女性为35具;男性年龄最小者为15岁,最大者为35岁;女性最小者为20岁,最大者为35岁[10]。从性别看,绝大多数为男性;从年龄看,绝大多数为青壮年。据此分析,上述人祭者生前可能是战争中的俘虏。
除祭祀时用人祭外,在建筑时也用人祭。商代贵族建筑宫殿、宗庙、堂宇等都要举行奠基仪式,并用人牲奠基。1958年至1959年,在河南安阳小屯西,发现一座宫殿的基址,就是用人祭做奠基的。其方法是在基址上挖一个小方坑,用席将人卷起埋入坑内,然后用土夯实[11]。在奠基之后,实施置础、安门等都要举行仪式,埋入人、牛、羊、犬。一座较大的基址,奠基和置础共用1人、30牛、111羊和78犬;一座较小的基址,奠基和置础共用1人、10牛、5羊、21犬。在安门时,埋葬的多是武装侍从,分置于门的两侧或当门处,有的持戈,有的操盾,或作跪状,或系倒卧,多者竟有五六人。然而,更大规模的人祭,是在宫殿、宗庙建成以后的告成仪式时。在安阳小屯殷墟一处建筑遗址发现,其落成仪式时曾挖掘127个坑,埋下585人与车马、羊、狗等。
甲骨文有关人祭的卜辞相当的多,约有近2000条。人祭的方法有杀、剁、烄(jiǎo或yào)等,都是惨不忍睹的。杀,甲骨文作“伐”,就是用戈砍头。“伐”字在甲骨文中写作“
”,就是以戈砍头之形。商代的伐祭,就是将被祭人砍头后进行祭祀,伐祭的人数不等,甲骨文中有“三伐”、“五伐”、“十伐”、“三十伐”和“百伐”等记载,就是一次要砍头祭祀者,分别为三人、五人、十人、三十人和百人。前述殷墟商代祭坑中无头人骨骼,可能便是伐祭的遗迹。剁,甲骨文中写作“
”;铜器铭文中写作“
”。这两个字形,形象而又逼真地反映出用斧钺砍人或剁人的情状。姣,甲骨文写作“
”。此字上部为一人被捆缚,下部为火,就是火上焚烧被捆缚者,以进行人祭。这种人祭的方式,被称作姣祭,就是焚祭。烄祭常用于求雨。当时天逢大旱,便焚人,行祭祀,以祈雨。如:
贞烄有雨?
勿烄无其雨?[12]
胡厚宣先生曾对商代人祭的数量作过统计:“总算起来,从盘庚迁殷到帝辛亡国,在这八世、十二王、273年(前1395—前1123)的奴隶社会昌盛期间,共用人祭13052人,另外还有1145条卜辞未记人数,即都以一人计算,全部杀人祭祀,至少亦当用14197人。”[13]显然,上述统计数字很不完备,亦极不精确然而,它从一个角度描绘出商代人祭黑暗之画面。
商代贵族的生活,其集中体现是帝王生活。在盘庚迁殷以后的二百多年中,诸王尚注重节俭,亦能勤于政事。到商高宗武丁时,商朝达到鼎盛时期。史载武丁在位59年,他死后商朝逐渐衰落下去。《史记·殷本纪》载,武丁死,子祖庚立;祖庚死,弟祖甲立。祖甲即帝甲,淫乱,殷复衰。帝甲死,四传至帝武乙。帝武乙,其事怪诞,其死异常。帝武乙的怪诞,表现在“射天”的故事: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lù,侮辱)辱之。为革囊,盛血,仰(yǎng或áng,向上)而射之。命曰“射天”。[14]
故事是说,商王帝武乙,以木偶做天神,与其博戏,并侮辱之,还射天为戏。这表现帝武乙的荒唐与无聊。后帝武乙至河渭之间行猎,遭雷击而亡。武乙死后,子文丁即位。文丁死后,子帝乙继位。帝乙死后,子帝辛登位。帝辛就是商纣王。帝辛的继位,《史记·殷本纪》载:
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
帝辛即位后,兴建宫室园囿,加罪朝廷重臣,疏远同胞骨肉,生活奢侈腐化。
其一,兴建宫室园囿。《竹书纪年》载:“殷纣作琼室,立玉门。……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史记·殷本纪》亦载:“(帝辛)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晏子春秋》又载:“殷之衰也,其王纣作为顷宫、灵台。”帝辛建宫室,辟苑囿,兴离馆,蓄野兽,植花木,养鸣鸟,日事奢靡,怠于政务。
其二,加罪朝廷重臣。帝辛杀比干,醢(hǎi)鬼侯[15],脯(fǔ)鄂侯,囚西伯,恶迹斑斑,谬行累累。《史记·殷本纪》记载:
(帝辛)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熹(xǐ,同“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yǒu)里。
帝辛娶重臣九侯之女,因其不喜淫,不仅杀九侯之女,而且将九侯剁成肉酱。鄂侯为九侯强争力谏,也遭身脯肉干之刑。西伯昌在私室暗叹,被奸臣崇侯虎告密,亦身遭羑里之禁。
其三,疏远同胞骨肉。纣之庶兄微子启,见纣淫乱于政,数谏不从,便问于太师、少师。《尚书·微子》载:
微子若曰:父师、少师,殷其弗或乱正四方。我祖厎(dǐ)遂陈于上,我用沉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guǐ,奸邪)。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殷遂丧,越至于今。
意思是说,殷无善政,不治四方。先祖成汤,陈功上世。纣沉湎于酒,致乱政于下。殷之大小官吏,无不外掠内乱,相率互效犯法,而常逍遥于外。小民四处,进行起事。殷之处境,甚为危难。微子启与太师、少师谋后,遂去。纣之叔父、少师比干以死强谏。纣怒道:“吾闻圣人心有七窍。”便剖比干,观其心。纣之诸父、太师箕子惧怕,便佯狂,纣又加以囚禁。纣已到了众叛亲离的境地。
其四,生活奢侈腐化。纣既聪敏、力大,又拒谏、荒淫。《史记·殷本纪》载: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bì,宠幸)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绩(zuì,积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同“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纣王又行炮格之法,其法《列女传》云:“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炮格之刑。”
前述纣囚西伯于羑里。西伯之臣闳(hóng)夭等,搜求美女、良马、珍奇献纣,纣便赦西伯。西伯归,潜行善政,势渐强大。西伯死后,周武王东伐,纣发兵迎战。纣兵败,登鹿台,衣着宝玉,环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