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生物安全战略

(一)美国的生物 安全战略

美国在生物科学技术研究以及生物科技产业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作为最早从生物科学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流转中获利的国家,美国对本国内生物科技的开发给出了政策上相对宽容的态度。1975年2月在美国召开的阿西洛马会议上,与会各国第一次面向基因工程潜在的生物危害及如何应对展开了讨论;随后在1976年美国建立了世界首部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规定《重组基因分子研究准则》,并由此拟订出确保基因工程安全的志愿性准则。然而秉持着生物技术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源于该项技术本身的理念,早期美国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政策对生物技术开发和生产过程并未制定严格的法律标准。

21世纪初,经历了“9·11恐怖袭击”事件和“炭疽邮件”事件后,生物恐怖主义威胁成为美国生物安全法制领域关注的重点。为此,美国国家科学院研究理事会于2003年10月发布了《恐怖主义时代的生物技术研究》,首次将生物技术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12]。同时,伴随着全球动物源性传染疾病(如禽流感)的传播,美国意识到国际社会在前沿生物技术监管中存在重大缺失,开始对生物技术监管进行国内法填补。2012年,美国国家生物安全科学咨询委员会(NSABB)发布《美国政府生命科学两用性研究监管政策》;2013年,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发布《美国政府生命科学两用性研究机构监管政策》;2018年9月,美国政府发布《国家生物防御战略》;同年10月,特朗普政府发布《美国卫生安全国家行动计划》,计划调动和部署各部门各机构进行跨越合作的防控活动;2019年1月,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发布《国家卫生安全战略实施计划2019—2022》,为加强国家预防、检测、评估、准备、减轻和应对21世纪卫生安全威胁并从中恢复的能力作出周密部署[13]。多领域完善、多方位协调,是当前美国生物安全策略之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