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课程为主、实践课程为辅的培养内容

(四)理论课程为主、实践课程为辅的培养内容

6所民族院校的培养方案都采取学分制,包括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与学位论文3个部分。6所民族院校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都在73学分以上,中央民族大学和北方民族大学分别达到了75学分和76学分。其中学位论文的学分都为5分,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的比例都约为3∶1。由于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学教育,法学理论基础薄弱,各民族院校都适当增加了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学科的课程。6所民族院校的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特色方向选修课),学分比例都约为3∶2。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基本保持一致。

1.必修课程

在必修课的设置上,英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程不仅是6所民族院校,也是国内所有院校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程是响应国家“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的要求,是加强法律硕士思想政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英语对高层次法律人才而言是十分必要的技能,通过学习英语课程可以提升研究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加强法律硕士研读英文法律条文、判例、论文等学术资料的专业技能,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法律职业伦理也是6所民族院校法律硕士共同的必修课程。法律职业伦理是独属于法律职业人的、不同于其他一般社会职业的特殊职业道德,彰显了法律人特殊的职业信仰。如果没有法律职业伦理,那么法律家纯粹技术性的功能也会受到威胁,甚至更为可怕。[8]德才兼备、德法兼修不仅是法律硕士,也是所有法律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可见法律职业伦理对法律职业的重要性。法律硕士是法治社会的坚定捍卫者,只有拥有良好职业品格的法律人才能维护法律权威,使得民众发自内心地信仰法律、尊重法律,达到真正的“良法善治”。

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9门课程是6所民族院校的专业必修课程。这些课程基本上覆盖了法学一级学科的所有核心和主干课程,充分体现了法律硕士“复合型”的特点。作为以法律实务工作为培养目标的法律硕士,实际生活中的法律案件往往并不只是某一个法学二级学科内的知识便可以解决的,这些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要求法律硕士必须具有更广阔的知识面,了解刑法、民法等多个二级学科的知识。因此将法律硕士的课程与法学硕士区分开来,开设多个法学二级学科的核心课程,有利于法律硕士复合型、应用型培养目标的实现。

除上述课程外,中央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3所院校将论文写作指导加入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必修课程中。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拥有不同专业的本科背景,涵盖文科、理科、工科多个领域,本科阶段论文的形式与规范和法学学科的可能大相径庭,因此有必要开展法学学术论文的指导课程,为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写作打好基础。再者,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同法学硕士单纯学术性的论文不同,选题应当体现出法律硕士“实践型”的特点,形式也不拘泥于论文的形式,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9]对法律硕士及早开展论文指导,可以避免最后学位论文中可能出现结构不合理、行文不规范、缺乏论证,甚至语法错误、用词不当等现象。[10]

2.选修课(https://www.daowen.com)

6所民族院校的选修课都分为专业选修课和特色方向选修课。在专业选修课方面,教育部《指导方案》规定的外国法制史、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法律方法、证据法学等9门课程是6所民族院校共同的专业选修课程。这些课程是在上述法学一级学科核心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深化,可以有效地扩大法律硕士的知识面,加深法律硕士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夯实法律硕士的法学基础,将法律硕士培养成真正意义上的高水平法治人才。除上述9门课程外,中央民族大学也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实务、行政诉讼实务、国际贸易法实务、公司与证券法实务、合同法实务等6门实务类课程,进一步培养了法律硕士处理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开设了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等课程,提升了法律硕士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再加上物权法、侵权行为法、竞争法等课程,使得该校的专业选修课达到了19门之多,极大丰富了课程种类,使得学生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其余5所民族院校的专业选修课与《指导方案》完全相同,但特色方向选修课略有不同。

特色方向选修课是各院校在综合考虑培养目标及本校特色的基础上,自行设置的特色专业方向板块,对于民族院校来说最应当开设的便是民族法学类课程。6所民族院校中除中央民族大学外都开设了民族法学类课程,包括民族法学、民族区域自治法、少数民族法律史等课程。依据院校所处相应少数民族区域,青海民族大学开设了藏族法律史等课程,将法律硕士的培养与当地民族地区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除民族法学类课程以外,处于国家边界、地方上毒品犯罪多发的云南民族大学,也开设了毒品犯罪问题的司法适用等课程,紧贴地方实际,也更方便与地方司法机关合作培养适应民族地区需要的法治人才。

3.实践教学与训练

6所院校中,中央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4所院校实践与教学训练部分的学分要求为15分,北方民族大学与青海民族大学为18分。其中,法律写作、法律检索、法律谈判各占2学分,模拟法庭(或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为3学分,专业实践为6学分,以上5项与《指导方案》规定相同。法律职业人的职业素养最直接的体现便在于各类法律文书的运用,包括各类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状)、答辩书(状)、仲裁申请书、公诉意见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运用是法律硕士综合能力的重要体现,从撰写的法律文书中可以看出法律硕士是否具有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否熟练、准确地使用法律术语。法律检索可以指导法律硕士使用相关的检索工具查阅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文献,了解研究动态,为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广泛素材。法律谈判则可以为学生提供民商事法律实务、刑事法律实务、行政法实务和相关案例的模拟谈判以及法律辩论活动,提升学生非诉业务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实务能力的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课程最受各院校的重视,在经过实体法和程序法系统的理论学习之后,学生可以通过模拟法庭等方式,熟悉法律实务运作的流程,对法律实务的运作有更好的把握。青海民族大学和北方民族大学增加了一项3个学分的“创新能力”课程,鼓励研究生进行专业创新活动,主要依据标准有:主持完成研究生创新项目、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完成横向项目、作为主持人获得校级及以上项目、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批示、论文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等。但此环节多考查学生的论文写作和学术水平,与近年来提倡的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倾向有背道而驰之嫌。

4.学位论文

6所院校中除青海民族大学外,对于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论文的要求都与《指导方案》相同,秉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鼓励学生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选题方面不同于法学硕士偏重的纯粹理论性研究,要求以法律实务中出现的问题为主,形式也不拘泥于学术论文,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多种形式。近年来无论是法学硕士还是法律硕士,都越来越重视将法学理论与现实案例相结合的能力,提倡学以致用,将论文与时事热点紧密联系起来。法律硕士一直采用实务化倾向的培养方式,其课程内容与授课方式本就与法学硕士不同,因此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更应当区别于法学硕士的,注重考查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但即使采用多样化的形式,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仍应当遵循一定的学术规范。依照《指导方案》,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应当遵循4个要求:第一,论题应当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第二,应当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第三,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第四,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