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发展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与实践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根据时事世事,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目标。到了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指明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不仅要重视物质文明,也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之后又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发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格局。
党的十六大提出,“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被正式提出,由此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格局。此后,社会建设全面展开,主要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管理等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
然而,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推进,党和国家面临着众多需要破解的问题和矛盾。党中央在解决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现代化建设上不断进行探索。2004年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管理”的概念,并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新任务。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等内容。在2010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随着党对社会管理体制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等内容。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基于各地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概念。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该决定论述了我国社会治理方式的改进,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原则,“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这是党的文献中首次使用“社会治理”概念,意味着“社会管理”的概念在社会建设领域中被取代。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不断深化,逐步走向全面的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些内容指明了我国推进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途径、规则,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党中央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认识、不断完善的体现。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变化过程。这也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在理论与实践上开拓创新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变化,是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反映了我国社会问题的变化和党中央对解决社会问题方式及意义理解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