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卫生改革
一、我国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一直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卫生事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人民健康水平的传统指标主要有:人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为35.0岁,到2011年提高到73.5岁,人均期望寿命大幅提升;婴儿死亡率为200‰,2011年下降到12.1‰;孕产妇死亡率为1500/10万,2011年下降到26.1/10万。这三大指标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已经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二)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及床位数都比较紧张,医疗设备极其简陋,医疗技术水平低下。广大群众缺医少药现象普遍存在,得不到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1950年,我国的医疗、预防和保健等卫生机构数、卫生人员数和床位数分别是:0.89万个、55.5万人和11.91万张;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2011年底,全国医疗、预防、保健等卫生机构95.4万个、卫生技术人员数861.6万人和床位数515.9万张。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已经基本建立。
(三)建立了新形势下的医疗保障制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城市建立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在农村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20世纪90年代,我国启动了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三大框架。截至2011年底,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总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227亿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2116亿人,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为8.32亿人。同时,国家积极建立和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一个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
(四)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了明显进展
历史上,传染病曾经是严重威胁我国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疾病。通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控,鼠疫等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从1949年的20000/10万下降到2011年的241.44/10万。我国成功地消灭了天花和丝虫病,有效控制了麻风、血吸虫病、疟疾等疾病。对结核病、艾滋病和乙型肝炎的防控也取得重大成效。建立健全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严重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但多年来均成功地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
妇女儿童是一个国家卫生保健的重点,其健康水平代表着人口的总体健康状况。我国历来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健康问题,中国历史上形成的高生育率、高死亡率的传统生育模式已经改变,实现了低生育率和低死亡率的良性循环。2012年底,全国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5.0%,产后访视率达到92.6%,住院分娩率达到99.2%。
(六)卫生法制化建设深入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13部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护士条例》等46部行政法规;卫生部制定印发了《处方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200余件部门规章。初步建成了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相关产品管理和医疗保障等法律制度组成的卫生法律体系,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卫生事业的发展不仅为提高我国国民健康水平做出了贡献,也为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对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中国的卫生事业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卫生工作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卫生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和政府的有力领导;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卫生工作方针指导卫生改革发展;卫生工作必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卫生工作必须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最高使命;必须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
二、我国卫生事业面临的挑战
我国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但是,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我国的卫生事业,就会发现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概括起来,主要挑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的健康需求发生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新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及老龄人口的增多,对卫生服务数量、结构和服务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国呈现传染病和慢性疾病同时并存的多重疾病负担状况。城市和农村人群的死因前十位疾病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传染病已降至第八位以后,城市和农村人群居前五位的死因完全相同,均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和损伤及中毒。现有传染病患病人数仍居高位,结核病、肝炎等传统型传染病仍在威胁人民的健康。艾滋病、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出现,又加重了我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难度,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二)公共卫生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2011年底,我国在中央、省、市、县四级都设立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业人员14.5万。但仍存在人员素质不高、设备不齐全、乡村两级疾病防控专业队伍不稳定、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等状况。
(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仍任重道远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覆盖城乡居民,但如何提高各种医疗保健制度的保障水平,如何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的衔接,如何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如何做好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等问题仍不容忽视,需要妥善解决。
(四)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和保障秩序尚需完善
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低,流通环节过多、经营费用高,低价药品生产难以为继,药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流通环节中,存在开单提成、药价虚高、不合理用药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虽然目前全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呈现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住院日均费用下降、门诊人次上升的“两降一升”的良好势头。然而,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尚需进一步扩大,尚需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配套推进基层机构改革。
(五)突发事件频发,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制仍不完善
卫生应急不仅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还包括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医学救援、心理干预与卫生防疫等。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立完善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对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https://www.daowen.com)
三、我国的卫生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步入21世纪,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此,我国政府再次做出重大决策,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注的看病就医问题。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及总体框架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分阶段实施并长期坚持不懈探索。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达到的效果,温家宝总理概括为:“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框架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包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四位一体,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还要创造一系列支持保障条件,包括创新和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等。八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上述总体框架被形象地概况为“四梁八柱”。
(二)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阶段性重点任务
为了使新医改方案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继续研究制定了《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推动新医改的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化、细化和实化,主要包括五个领域的内容。
1.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为主体,以商业健康保险等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统一基本药物目录;实行招标生产和政府集中采购配送;规范出厂和零售价格;严格监督临床使用。其核心就是保证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使用和报销,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阶段性工作包括:一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二是规范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配送。实行招标生产、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三是合理确定基本药物价格,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四是规范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五是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城市居民享有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负担减轻,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明显增加。
阶段性工作任务包括:一是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县医院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县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中的龙头作用。二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机构。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缩小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和不生大病。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环节。
阶段性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统一均等化内容。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增加服务内容。二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均等化服务的载体。三是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奠定均等化基础。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确定财政责任,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县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改革机制,加强管理,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通过试点,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使人民群众“看得好病”。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举办公立医院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二是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分散在政府各部门。三是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四是要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责任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具体形式。五是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使公立医院承担具体经办管理职能和相应责任。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阶段性政策包括:完善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制度;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逐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比例不得超过10%;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等。
思考题
1.从疾病防控形势和任务的角度阐述我国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的内容。
2.简述我国卫生组织体系的构成。
3.简述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4.论述我国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5.简述我国新医改要建立的“四梁八柱”框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