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男女机会平等、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平等部
2026年03月18日
一、人权、男女机会平等、
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平等部
人权、男女机会平等、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平等部负责受理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受到侵犯的申诉案件。实践中,这类案件申诉人的申诉主要是反映宪法规定的下列公民基本权利自由受到了侵害:平等权、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权利、生存权和身心完整权、家庭权和私生活权、信仰自由、表达自由、获取信息权、健康保障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请愿权等。随着罗马尼亚“国家保护个人信息局”和“国家预防歧视委员会”的成立,受理获取信息权方面的申诉案件以及男女平等、宗教平等和少数民族平等的申诉案件的职责逐渐从申诉专员机关转移到新机关。如在申诉专员受理的平等权方面的一个案件中,一个出生于摩尔多瓦共和国的申诉人就保加利亚国籍管理机关(司法部下属的国籍问题委员会)对其要求恢复保加利亚国籍的申请拖延不予处理的行为向申诉专员提起申诉,申诉专员收到申诉后,与国籍管理机关进行了沟通,后者向申诉专员反馈了申诉人所反映问题的进展状况并告知了将要作出决定的日期。又如在一个信息公开申诉案件中,申诉人向国家争议解决委员会要求获取自该委员会成立以来作出的所有裁决的信息,但遭到拒绝,经过申诉专员的协调,国家争议解决委员会同意将成立以来的所有裁决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另如在一个健康权申诉案件中,申诉人认为卫生部侵犯了其健康保障权和申诉权,向申诉专员提起申诉认为,有关部门拒绝其申请为在国外的女儿进行骨髓移植的必要费用侵犯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健康保障权,并且公共卫生部的官员拖延向卫生部提交有关病情的分析资料,申诉专员依法要求卫生部对该申诉案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卫生部最终同意拨付骨髓移植所需的必要资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