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级护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分级护理

精神科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影响程度分为一、二、三级护理。

(一)一级护理

指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外走、兴奋躁动等或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安置在重症室内或24小时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并做好生活护理。

(二)二级护理(https://www.daowen.com)

指没有明显自杀、伤人毁物等伴有一般躯体疾病、生活尚能自理或被动自理者,观察治疗后的反应,或协助患者自理。

(三)三级护理

指症状缓解、病情较稳定、待出院者,有时需督促患者进行生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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