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本采集
粪便检验标本采集及送检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如便盆或坐厕中的粪便常混有尿液、消毒剂及污水等,可破坏粪便的有形成分;灌肠或服油类泻剂的粪便因过稀且混有油滴等,影响检验结果,不适宜做检验标本。无粪便排出而又必须检验时,可采取经直肠指诊或采便管拭取标本。
(一)常规检查标本
常规检查包括外观和显微镜检查,应采取的新鲜标本,选取异常成分的粪便,如含有黏液、脓、血等病变成分;外观无异常的粪便必须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取3~5g粪便送检。
(二)寄生虫检查标本
寄生虫检查采集粪便标本的要求见表3-1。
表3-1 寄生虫检查粪便标本采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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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学法隐血试验
应于试验前3日禁食肉类、含动物血和某些蔬菜等食物,并禁服铁剂及维生素C等可能干扰试验的药物。
(四)粪胆原定量试验
应连续收集3天的粪便,每日将粪便混匀称重后取出约20g送检。
(五)无粪便排出而又必须检查时,可经直肠指诊(digital examination of rectum)或采便管拭取标本。
标本送检,粪便标本装入专用的标本容器里送检。粪便标本容器要求清洁、干燥、有盖,无吸水和渗漏。细菌学检查时,粪便标本应采集于无菌、有盖的容器内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