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
更新于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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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
(一)Evans分类法
1.第一大类
第一大类指骨折线从股骨大粗隆的外上方斜向内下方(小粗隆)。该类又分为以下4型:
(1)第Ⅰ型:指通过大小粗隆之间的裂缝骨折,或骨折间移位不超过3mm者。此型不仅稳定,且愈合快、预后好。
(2)第Ⅱ型:指大粗隆上方开口,而小粗隆处无嵌顿或稍许嵌顿(不超过5mm)者,伴有轻度髋内翻畸形。此型经牵引后易达到解剖对位,且骨折端稳定、预后好。
(3)第Ⅲ型:于小粗隆部有明显嵌顿,多为近侧断端内侧缘嵌插至远侧端松质骨内。不仅髋内翻畸形明显,牵出后,被嵌顿处残留骨缺损,以致很容易再次髋内翻,甚至持续牵引达4个月以上,也仍然无法消除这一缺损。因此属于不稳定型。此种特点在临床上常不被初学者所注意。
(4)第Ⅳ型:指粉碎性骨折,与前者同样属于不稳定型骨折,主要问题是因小粗隆部骨皮质碎裂、缺损或嵌入等而易继发髋内翻畸形。因此,在治疗上问题较多。
2.第二大类
第二大类指骨折线由内上方(小粗隆处)斜向外下方(股骨干上端),实际上是粗隆下骨折,易引起变位。主要是近侧端外展、外旋及前屈,而远侧端短缩及内收,这类骨折多需手术治疗。本型又可分为两型,即单纯型与粉碎性骨折。
(二)改良Boyd分类法(https://www.daowen.com)
1.Ⅰ型
Ⅰ型无移位骨折,稳定。
2.Ⅱ型
Ⅱ型有移位,伴小转子小块骨折,近骨折段内翻,稳定。
3.Ⅲ型
Ⅲ型有移位,伴后内侧粉碎性骨折和大转子骨折,近骨折段内翻,不稳定。
4.Ⅳ型
转子间及后内侧皮质粉碎骨折,伴转子下骨折,不稳定。
Ⅰ、Ⅱ型骨折的后内侧支柱和股骨距保持较好的整体性,骨折面整复对合后能够支撑股骨上端的偏心载荷而不易发生塌陷。Ⅲ、Ⅳ型骨折后,转子部后内侧支持结构失去完整性,受载时骨折端内后侧易塌陷而内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