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卫生法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七章 卫生法规

第一节 《执业医师法》

1.B

【解析】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没有涉及造成损害,故答案选B。

2.B

【解析】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培训后再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者,注销注册,收回证书。

3.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黄某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不予注册。

4.D

【解析】终止执业活动满2年,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应当重新注册。

5.A  6.B

【解析】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①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③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④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⑥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⑦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事管理。

7.B  8.D

【解析】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指:①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②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③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④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⑤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⑥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⑦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⑧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⑩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9.E  10.B

【解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③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④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B

【解析】医疗机构执业要求:①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②按照核准业务开展诊疗活动;③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④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⑤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⑥按规定收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政府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⑦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⑧加强医德教育。

2.B

【解析】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3.D

【解析】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主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B

【解析】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2.A

【解析】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师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应及时向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报告。

3.C

【解析】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①医疗事故等级;②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③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4.A

【解析】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5.C

【解析】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6.D

【解析】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7.B

【解析】可因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时申请回避。

8.E

【解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方应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

9.D  10.C  11.D

【解析】医疗事故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节 《母婴保健法》

1.B

【解析】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提出医学意见:①患指定传染病(梅毒、淋病、艾滋病、麻风)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②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期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后可以结婚。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2.C

【解析】属于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梅毒、淋病、艾滋病、麻风)、有关精神病。

3.E

【解析】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4.A

【解析】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包括性卫生知识教育等。

5.D

【解析】经产前检查,发现胎儿有异常的应该进行产前诊断。

第五节 《传染病防治法》

1.C

【解析】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2.C

【解析】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3.E

【解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含社会福利机构,故选E。

4.A

【解析】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

5.C

【解析】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①对患者、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②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③对医疗机构内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乙类或丙类传染病患者,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故选C。

6.B

【解析】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7.A

【解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8.E

【解析】麻疹属于乙类传染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六节 《艾滋病防治条例》

1.D

【解析】国家对艾滋病实行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2.C

【解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艾滋病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开展检测。

3.D

【解析】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条例规定,公开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属信息的,按《传染病防治法》处罚。

第七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A

【解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节 《药品管理法》(https://www.daowen.com)

1.B

【解析】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2.A

【解析】劣药指所含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3.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A

【解析】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5.A

【解析】医疗机构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第九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D

【解析】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2.A

【解析】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生理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放射性药品:指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3.A

【解析】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四类,通常简称为“毒、麻、精、放”。

4.C

【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以上1年以下。

第十节 《处方管理办法》

1.A

【解析】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婴幼儿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2.B

【解析】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有效期,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3.C

【解析】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4.E

【解析】开具的处方超过有效期不会被取消处方权。

5.C

【解析】医生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的原则:安全、有效、经济。

6.B

【解析】出现超常处方3次警告,再2次取消处方权。

7.A  8.C  9.B  10.A

【解析】儿科、急诊、普通处方保存1年。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

第十一节 《献血法》

1.E

【解析】本题为记忆型考题。国家提倡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年龄规定为18至55周岁。

2.A

【解析】为便于追查输血不良反应的原因,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的时间至少3天。

3.A

【解析】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后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4.B  5.B

【解析】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血站违反《献血法》有关操作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节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

1.C

【解析】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①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③医务人员未尽到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十三节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E

【解析】有放射性材料的地方需设置警示标志,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有放射性材料,故需设置电离辐射醒目警示标志。

第十四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D

【解析】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十五节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C

【解析】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应由医护人员与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2.A

【解析】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达到或超过1600mL时,必须报医院医务部门批准。

3.B

【解析】出现输血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

4.A  5.B  6.D

【解析】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同时应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室、床号、血型等。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日统计上报医务处。

7.A  8.E  9.D

【解析】术中自身血回输应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输血科医生负责采血和储血。

第十六节 《精神卫生法》

1.B

【解析】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须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形:①有伤害自身危险或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行为的;②有危害他人的危险或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2.B

【解析】精神卫生工作的管理机制:政府组织领导,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第十七节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1.D

【解析】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报告给原登记部门。

第十八节 《疫苗流通和预防

接种管理条例》

1.A

【解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疫苗在规范接种过程中相关各方均无过错但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损害的不良反应。

2.A  3.A  4.B

【解析】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均为第一类疫苗,接种时由政府承担费用。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为第二类疫苗,接种时由受种或监护人承担费用。

5.B  6.E

【解析】最小包装上标注有“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志的是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可凭处方在药品零售企业购买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必须在医疗机构由具备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在医疗机构取药。医疗机构在设区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印鉴卡才可定点采购。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