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系统整体上把握全面依法治国
法律系统是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法律问题与其他社会现象和问题相互交织,必须从社会系统的整体出发来研究和解决。习近平法治思想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方法,坚持从系统、整体、全局高度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大势、谋大事、顾长远、抓根本。
从“两个大局”出发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系统思维要求我们不能就法治论法治,不能简单从法治自身来理解法治,而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两个大局”中来把握、来推进,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之间的关系,促进“四个全面”彼此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恢弘的历史视野和世界眼光理解法治,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大大深化了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的认识。(https://www.daowen.com)
从国家治理视角谋划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思维注重整体观,强调“谋局”先于“谋略”,“略”从“局”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国家治理的整体视角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中“全面”的科学内涵,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不仅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也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立足各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对提高法治水平的新要求,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科学、全面部署并统筹推进,推动国家治理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