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学会功能型党支部工作制度

十、武汉医学会功能型党支部 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武汉医学会功能型党支部委员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二)功能型党支部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三)武汉医学会功能型党支部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四)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五)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通过各种方式,逐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https://www.daowen.com)

(六)党支部在对有关重要问题做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党小组的意见。

(七)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二)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或支部指定落实1名党建工作人员负责。

(三)“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四)支部委员会,要每月组织支委成员召开至少1次以上。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五)党支部党员大会,要每季度组织党员召开至少1次以上。会议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筹备,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六)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是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七)党课,要每个季度组织党员至少上1次党课,由党支部委员负责筹备。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党员教育学习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作风建设、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召开,也可以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筹备。

(三)每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讨论确定本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

(四)会前,要认真组织学习,采取“三会一课”、学习研讨、宣讲解读等方式组织支委成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生活会要按照以下程序召开:①由支书代表党支部班子进行述职;②支部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③到会指导上级领导点评讲话;④由支书代表班子表态发言。

(六)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过程中,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七)会后,认真分析研究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逐一整改落实。

(八)要将整改措施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要求,一般在下一年3月份前完成。

(二)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前,要认真组织学习,采取“三会一课”、学习研讨、宣讲解读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党员与党支部班子领导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摆问题。

(四)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其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环节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进行。

(五)民主测评一般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六)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定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汇报材料及填写好《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上级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八)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对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文件、鉴定、会议记录、表格等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党支部每年要举办1~2次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率达到100%。

(二)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支部每半年要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三)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搞好党员干部的自查自律工作。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评工作,对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干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并报上级党组织。

(五)年内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纪检员报告工作。党支部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维护协会良好的风气。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