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协商决策程序

(一)规范协商决策程序

推进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路径。

一是民主协商制度。大力推广“六手印记”“红堂屋”等好做法,以进一步丰富协商议事形式和载体,规范基层群众议事协商制度。推广乡约银行积分管理模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移风易俗、诚信守法的意识习惯。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开展邻里互助、邻里联谊、道德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增进两项改革后村(居)民情感融合,凝聚发展合力。二是民主决策制度。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网络协商等,通过自治协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更好实现资源整合、抱团发展,凝聚起增收致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