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二)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社区治理实践层面更加突出党建引领下的治理体系建设,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要发挥村党组织书记的推选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全面做好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积极推动在居民小组、网格、小区(院落)新建党组织,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党组织覆盖。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主任或成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探索设立社区综合党委,完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辖区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设立社区大党委,组建区域共治联盟,探索建立议事协商、承诺办结、轮值主席、双向清单等机制,积极创建“功能发挥好、干部队伍好、运转机制好、联动融合好、治理场景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