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社区服务供给

(三)优化社区服务供给

聚焦“后半篇”文章“增强服务能力”重点任务,集成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救助、教育卫生、养老托幼、殡葬殡仪、助残康复、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社区矫正、退役军人事务等公共服务,开展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在街道(乡镇)层面“项目化、信息化、一体化”集成,提供包括基本、非基本、部分生活性社区服务、精神文化服务等,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从需求侧出发改革供给侧,漏斗式下沉,解决社区服务尤其是对新市民服务不足问题。每年定期发布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指导性目录,整合分散于不同部门而受众相近、业务相似的公共服务事项。探索以县级为单元建设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志愿服务队和各类“微组织”,提升居民自我服务能力。依托街道社工服务站,组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建成街道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