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三治”融合机制

(五)健全“三治”融合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框架体系。要利用两项改革中群众积极参与、依法表达、充分协商的良好氛围,巩固和拓展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社会治理模式,丰富群众协商参与场景。完成居委会职能细化,依法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各类下属委员会,完善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制度规范,健全完善“一约四会”、居务公开等制度,推广“六手印记”等经验做法,健全居民议事会、代表会、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教育,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创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形式。开办“社区文化讲堂”,推广“遂宁乡约银行”,打造“社区会客厅”品牌,引导家风建设,促进优秀文化传统深度融入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

参考文献:

[1]赵亚珠,邱韵,折静.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城乡社区治理理论逻辑与创新路径[J].榆林学院学报,2021,31(5):105-109.

[2]吴晓林.党建引领与治理体系建设:十八大以来城乡社区治理的实践走向[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20,21(3):12-22.

【注释】

[1]1+3+6+20:即中心城区1个极核,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3大经济片区,拦江镇等6个县域副中心,老池等20个中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