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组织体系

(一)健全工作组织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乡(镇)三级成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选任条件,认真做好调解员选聘工作。市司法局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培训指导力度,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健全相关制度。先后出台诉源治理、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等制度性文件,规范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范围与方法。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预置工作制度,推动各级调解组织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时期专项排查相结合。建立研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做到矛盾纠纷及早预防、及时发现、随时化解。建立完善考评管理制度,将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以案定补机制。三是推动平台整合。在市、县、乡三级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推动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与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有效整合,发挥矛盾化解平台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协调联动等作用,全面凝聚公安、民政、住建、国土、规划、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力量,形成基层矛盾纠纷齐抓共管合力。2019年以来,全市化解矛盾纠纷140817件,化解率达99%。大力推广使用《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矛盾纠纷信息线下收集、线上研判,大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