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队伍建设不够强
一是镇村应急队伍未完全建立。机构改革后,镇村两级的基层应急队伍力量没有全面明确建立,大多数乡镇都是在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和突发事件后,临时拼凑村社人员参与突击处置。二是缺少系统性的指导和培训。基层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存在流动性大、年龄偏大、外出务工不能参加演练和救援等情况,缺少主动性、纪律性和应急技能,先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在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三是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不够平衡。全市95个乡镇(街道)只建成20个政府专职消防站,75个乡镇(街道)无专职救援力量,且乡镇道路狭窄,消防救援车辆通行速度缓慢,一旦遇有突发事件和灾害无法及时赶到,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四是装备物资比较短缺。各乡镇(街道)虽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桶、铁扫帚、风力灭火器等应急抢险救援设备,但是数量和种类均较少,应急救援装备相对比较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