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经的论据不足

二、传经的论据不足

柯氏不同意以《素问·热论》的一日一经来说明仲景六经的传变。《伤寒论注》注解原文第5条“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说:“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者,是言见证之期,非传经之日也……盖太阳部位最高,故一日发;阳明经位次之,故二日发;少阳经位又次之,故三日发;是气有高下,病有远近,适其至所为故也。夫三阳各受寒邪,不必自太阳始……若伤寒二日当阳明病,若不见阳明表证,是阳明之热不传于表也;三日少阳当病,不见少阳表证,是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又,注解原文“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说:“三阴各自受寒邪,不必阳经传授,所谓太阴四日、少阴五日、厥阴六日者,亦以阴经之高下,为见证之期,非六经部位以次相传之日也。”认为所谓一日太阳、二日阳明等是指六经病的见证日期,不是传经日期。充分说明了病情是否传变,应以证候为主,绝不可以日数印定眼目,这正是仲景师古而不泥古,理论善于结合实践的范例,同时体现出仲景的学说是在《内经》基础上的进步发展。六经病的见证之所以有先后,是由于地面部位有高下不同。六经病除了由于地面的关系从别经传变过来外,也可以直接自受外邪。太阳部位高,受邪后见证早,阳明部位较低,受邪后见证较迟。因而反对伤寒六经日传一经,进而否认传经学说。(https://www.daowen.com)

柯氏伤寒六经来自《内经》,赅诸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经络、脏腑等各方面的含义,和十二经脉不完全相同。他把六经确定为六个分区地面,藉以说明六经的病证和传变的关系。如《伤寒论注》注解原文“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说:“阳明经出大指端内侧,太阳经出小指端外侧,经络不相连接,十二经脉,足传手,手传足,阳传阴,阴传阳,与伤寒之六经先阳后阴、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不知太阳传六经、阳明传少阳说,何据乎?”认为伤寒六经的次序和十二经脉不同,而且经脉不相连接,传经的论点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