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证思想”的具体表现

二、“方证思想”的具体表现

1.以方类证,以证名篇 柯氏认为,现存的《伤寒论》是经过王叔和编次后的版本,章次与仲景原书并不一致,所以清代错简重订派应运而生。柯氏虽反对方、喻二人的观点,但也支持对《伤寒论》进行重新整理和注疏。他根据仲景有太阳证、阳明证、太阴证等辞藻悟出一套新的注解方法,即“分篇各论,挈其大纲,详其纲目,证因类聚,方随附之”。因此,柯琴把六经作为大纲、“方证”作为核心,对《伤寒论》重新编排,并结合临床,先总说后分述,先抽象后具体,先本后他,同类相从。《伤寒来苏集》分为上、下两篇,以上篇的《太阳病篇》为例,他将《太阳病篇》的内容重新编排成了十一大证类,分别是桂枝汤证、麻黄汤证、葛根汤证、大青龙汤证、五苓散证、十枣汤证、陷胸汤证、泻心汤证、抵当汤证、火逆诸证、痉湿暑证等。每一个大的方证之下,又列举了与该大证类相关的方证及变证、坏证和疑似证等,并将相关条文整合到一起。这种分类法既把《伤寒论》的条文和方药归纳统一起来,使原本错乱的伤寒条文更具条理性,也更方便后世医家在临床诊治疾病时能够更加迅速和灵活地运用《伤寒论》的条文,推动了以“方证”为中心的辨证观的发展。

2.谨守病机,随证出方 柯氏是“辨证论治派”的代表人物,他的辨证论治观强调临床诊治应以方证为中心,认真审查患者的病因病机,根据其症状所属的证型随证遣方用药。他指出,临床采用仲景之方时不可墨守成规,只要有相同的证,便可用此方剂。相反,方与证若不对应,无是证而用是方,非但无效,有时还会遗患无穷。如“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皆是柯氏临床实践中得出的总结。所以他对于部分医家所持的《伤寒论》113方之说抱有否定态度,并提出“仲景制方,不拘泥病之命名,而唯求病之切当”这一说法。如真武汤证条文当中,咳嗽、小便利而下利、呕吐这三个症状,柯琴给出的解释是这三项均为真武汤的加减之证,皆水气为患,虽不属少阴,不是真武汤主治之证,但同样可以用真武汤治之。(https://www.daowen.com)

3.药证相应,辨证论治 《伤寒论》原书里面很多方剂之间在组成上都存在着关联,原因在于张仲景在诊疗疾病时,若遇到相类似的病症,往往在原方的基础上进行药味的加减,从而形成新的方剂。《伤寒论》书中这些方剂散落于多处,柯琴将这些相类似的方剂归纳在一起,而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加减的药物种类或分量的不同,此即为药证。加减之后所形成的“药证”更加形象地体现了《伤寒论》精准辨证、方简义深的特点。以桂枝汤证这一证型为例,柯琴将与桂枝汤相近的加减方及其证型汇列到一起,共列举了包括葛根芩连汤、白虎加人参汤、芍药甘草汤在内的20首方剂。区分“药证”这一做法是《伤寒论》临床辨证观以“方证”为中心的又一体现。规范化是一门学科发展的必要条件,“药证”便是中医临床用药的规范。《伤寒来苏集》提出的六经—方证—药证三级分类系统,为经方的临床运用提供了新的思路,促进了中医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