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品的管理
2025年11月01日
二、物品的管理
营养师负责食品质量的鉴定、检查,确保食物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从营养科发出的食品必须做到清洁、无毒、无致病菌、无寄生虫、无腐烂变质、无杂物。饭菜要烧熟煮透,现制现吃。需要保存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吃时应回锅烧透,禁止供应发霉变质食品。各类食物的储存,必须将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物与杂物、药物,食物与水分开。注意拌凉菜的卫生,要拌的菜放入沸水中约1min后捞出,再放入清洁、消毒的容器内备用。防止食物中毒:烹调前检查是否新鲜可食,存放、加工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烹调时检查洗、切等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营养卫生要求,烹调后要及时进食。餐具要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餐具消毒方法:流通蒸汽消毒20min(100℃),煮沸消毒15min,消毒后的餐具放于清洁、密封的容器内,避免再次污染。一般用具包括砧板、锅、铲等,用肥皂水或碱水洗净即可。每季度对营养食堂消毒后的炊具表面、工作人员的手进行采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