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员的
管理
营养科工作人员从业前须进行卫生宣教和体格检查,持健康证上岗。患传染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结核、痢疾、皮肤病等)的人员不得在营养科工作。建立定期体检制度,每年应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按期接受各种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每周换工作服2次)。工作人员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洗净双手方可进操作间,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工作区。工作人员接触生禽、肉类、鱼、水果、蔬菜后,接触不洁工具、不洁工作面、污染布类后,以及大小便后必须洗手。临床科室的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到食堂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