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2025年11月01日
三、核医学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1)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并做好职业防护,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进出储源室、治疗室、核素标记室。工作人员进入上述房间进行相关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佩戴个人放射监测仪和相应的防护设备,每3个月进行1次职业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以速干手消毒液消毒;非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检查室,不得在科室留宿,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进食。
(2)淋洗、标记、分装的通风橱,每天按时进行紫外线消毒或保持净化清洁,核素淋洗及标记时注意无菌操作,执行侵入性诊疗操作时,须采取无菌技术和尽量减少患者的皮肤黏膜创伤。
(3)全科医务人员应每2年体检1次,包括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的检查,若患有传染性疾病及放射性职业病,应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报请院领导审批,根据情况暂调离核医学工作岗位。
(4)保持环境清洁,控制区、监督区清洁工具应专用,不得与非限制区混用。
(5)工作人员应做好环境及患者保护,患者口服碘剂时应使用一次性口杯,并做到一人一杯。进行采血、核素静脉注射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进行影像学检查时,实行一人一单,传染病患者及疑似传染病患者检查后,应立即更换床单,有关物品要严格消毒。进行上述操作时需要穿戴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核素存放必须放入铅罐,铅罐放入储源室,使用时才能取出,注意安全、防盗。每年进行1次核医学环境评估。普通医疗废物的处理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放射性废物按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6)检查传染病患者,医务人员执行三级防护,做好环境、物品表面的清洁消毒。
(7)接受放射性同位素检查及治疗的患者,必须使用专用厕所,严禁随地吐痰,以免污染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