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全国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学院党委紧紧抓住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切实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不断深化以人事分配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为学校全面快速稳步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

1992年12月,学院召开教代会,专题审议了《关于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993年2月,航空航天工业部颁发航教[1993]394号文,原则同意学院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包括: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系(部)管理制度改革、机关管理改革、校办产业改革、总务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管理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8个方面。改革方案从1993年开始实施,以理顺关系、转换机制、调整结构、精简机构、优化队伍、改善条件、提高待遇、增强办学活力和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为主线,本着放权、让利、加责的原则,学院与16个系、部、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协议书,初步理顺了院系(部)之间的关系,建立了院系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并实行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浮动工资制。

1994年,学院提出“人事制度改革上台阶”,要求把以利益驱动为核心的竞争激励机制初步建立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10月开始实行新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新方案的基本思路是精简机构(合署办公,机关一般不设科),紧缩编制(全院编制从1856人压缩至1789人),强化聘任制,严格考核,重奖有突出贡献人员。成立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富余人员。建立离岗内退制度。1995年开始实行新一轮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体现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竞争激励机制。1998年6月12日学院发文,要求进一步精减院本部非教学人员,在1997年定编的基础上,原则上精减20%,实行一人多岗,满负荷工作,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优化队伍结构。(https://www.daowen.com)

1998年,在党的十五大精神鼓舞下,学院开始实行新一轮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九五”后三年改革规划》和一系列与此规划配套的具体改革文件。6月3日,学院五届三次教代会暨六届三次工代会召开。会议讨论了关于人员精简、分配制度改革、公费医疗改革等方案,听取了学院财务工作报告等。刘高航副院长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巩固成果、深化改革,建设新昌航”的工作报告。

为了全面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管理人员、专家教授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每年的年度党代会对上一年的改革进行总结,提出新的一年全院改革的任务,不断全方位地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在进一步精简机构,建立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调整教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精简院本部非教学人员;加快干部制度改革的步伐,开展民主选举行政领导干部的试点,推进干部交流,完善干部考核,加强干部监督,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职工的实际收入,基本工资以外的收入要与工作实绩挂钩,适当拉开差距;积极探索系级工资总额包干的试点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与校内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务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实践。经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全院教职工的思想观念、市场竞争意识得到加强,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产业改革,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效率,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教职工的收入也逐年得到提高。改革促进了发展,也促进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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