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1999年,学校通过《关于进一步理顺学院和教学系部关系的意见》,规定学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主要负责落实规划、确定目标、制定政策、实行监督、进行考核。系部是学院下属的办学实体,是学院教学、科研的直接承担者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者,系部在学院党委和行政党领导下,自主、主动和创造性地开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2006年学校决定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南昌航院二级学院组建方案》,实现重心下移,加快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对原有的教学资源、机构进行整合、调整。实行校院两级运行机制,即,学校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筹措与分配办学经费、监督评估和提供服务等手段对学院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力和利益,成为教学(含公共课教学)、科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公共实验平台建设和学生管理的二级办学实体。随后,学校先后制定《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二级学院目标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等多个配套的文件。(https://www.daowen.com)

2007年3月19日,颁布《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学校—学院—系三级建构、二级管理的新体制,积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6月28日,为规范学院议事规则,学校制定《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试行)》《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试行)》等各项制度。11月8日,2008—2010年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书签字仪式在办公大楼视频会议室隆重举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4个专业学院(部)的党政领导在责任书上郑重签字。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2007年12月,学校在财务管理体制方面进行改革,本次改革体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及积极稳妥的收入预算原则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支出预算原则。其核心的改革措施共6条: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支出预算按照支出功能性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学院经费定额核定、总额包干、分项控制、结余留用;部门业务费专款专用,实行零基预算;专项经费实行申报制,单项核定、单项控制、专款专用、节余经费不予结转挪作他用;所有人力成本开支统一归口管理。同时,切实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改革。一是将全校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二是学院财务支出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对学校核定的经费享有自主支配权,强化增收节支,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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